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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州省电梯条例》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
新闻来源: 贵州日报 浏览次数: 724 发布时间: 2020-01-02

为加强电梯管理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‚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‚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《贵州省电梯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《条例》是我省第一部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‚共七章七十七条‚分别对生产与经营、使用和维护保养、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、住宅电梯特别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。《条例》尤其对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作了具体规定‚明确市场监管、住房城乡建设、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;确立对使用15年以上和超过使用设计年限电梯的重点监督检查制度;明确建立多部门的电梯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。

近年来‚我省在用电梯年均增长率达24.08%‚截至2019年12月27日‚全省电梯保有量114418台‚其中使用十年以上的老旧电梯8109台。本次《条例》的实施‚将弥补我省对电梯管理方面的不足‚同时鼓励采用大数据、互联网、物联网等技术手段‚提高电梯服务和管理水平‚建立安全追溯体系。

值得注意的是‚《条例》还对住宅电梯进行了特别规定‚新建4层以上商品房、保障房等住宅应当安装电梯。新建12层以上住宅单元设置电梯不得少于2台‚其中应当设置1台能使用医用担架车的电梯。房屋销售单位应当将电梯的品牌、数量、额定速度、额定载重量等配置信息向购房者公示‚并写入购房合同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实施。(记者 盛道利)